第(3/3)页 “我明白!给我一天时间,就一天。” 当晚, 巴达维亚城外最有势力的5个人,就坐在了一起。 他们将各自的问题抛出,并且得到了详细的解答。 莉莉环视众人,眼神探询。 5人皆点头,以他们的阅历基本认可了这里面的可信度。 最关键的是史密斯曾经待过的那艘“爱尔兰猎犬号”遭遇了海难,有少数幸存船员就在巴达维亚谋生。 他们已经派人打听过了,史密斯确实是个穷的狗都不理的水手,发迹的莫名其妙。 …… “这里是你要的黄金,120磅。” 史密斯很淡定,没有普通水手看见一大笔黄金的那种疯狂。 反而打量着莉莉: “你真的体重只有120磅吗?” 莉莉咬着后槽牙: “是的!” “好吧,当众称一位女士的体重不太礼貌。成交!” 有人忍不住问道: “该死的,你是怎么做到对于这么一大笔金子表现的若无其事?这可是我们这些人的全部家产。” 史密斯又狠狠的装了一回: “见过金山的男人,怎么会看得上这些金疙瘩呢。从大清国回程的时候,我和我的水手们用皇帝御赐的金碗喝朗姆酒,用金子做枕头~甚至,我们还把金币塞进炮膛,在南海成功击退了一股海盗~” 莉莉捂着脸: “你确定那是击退吗?也许是海盗们觉得你们给的太多了呢。” “没办法,霰弹打光了。不用金币替代,总不能用宝石吧?上帝都会愤怒的。” …… 史密斯心满意足,吹的很成功! 今日已达人生巅峰。 他也明白了大人物们对于金子,女子不甚感冒是因为脱敏了。 以及,当众装哔带来的心理满足感是远远高于朗姆酒和女人的。 一句话: 要追求更高的精神世界,而不是俗气的物资享受。 感谢李郁陛下,感谢大清,感谢上帝,感谢土豆~ 离开巴达维亚港口时, 他交给了莉莉最后一张纸。 “这是?” “我怕你挣的不够多,这上面写的是秘笈当中的秘笈。回去后好好研究,当作圣经那般~” …… 望着远去的船,打着阳伞的莉莉眼眶微红。 挥舞着右手, 感慨道: “没想到,爱尔兰人当中也有好人。” “只可惜,我怕你会误解,所以善意的撒了个谎。” 而远去的甲板上,史密斯举着望远镜,冷冷的笑道: “她明明是伦敦人,还和老子装什么苏格兰人。就算是,也一样该死。” 大副凑过来: “boss,你是怎么判断出来的?” “伦敦人特有的那股子清高,傲慢,故作优雅,往贵族靠拢的劲,隔着3尺我都闻的出来。还有她喝下午茶的那作派让我想起了一位故人。” 大副点点头,去盯风帆了。 他知道史密斯曾经在一艘撒克逊商船度过了一段不太美好的时光。 加上世仇,其对于撒克逊人的痛恨就更好理解了。 …… 南洋,是殖民者的乐园。 除了巴达维亚,还有若干个大大小小的殖民城市在各国手里握着。 史密斯已经成功蜕变为了一个黑心商人。 一图多卖,一鱼多吃。 除了老巢马尼拉,其他的殖民城市慢悠悠都走了一遍。 而和他一起去金山卫的2伙人则更为激进。他们果然没有选择卖“课程”赚钱,觉得这样太慢了。 他们想富贵险中求,冒充使节去一趟大清。 对于这种合理想法,史密斯又能说什么呢,只能祈祷这些人下辈子投胎长点眼睛。 若要说外国人当中谁最了解吴王陛下。 他肯定是第一! 为了圆总督的梦,他选择效忠陛下。 …… 桅杆上的瞭望哨,突然大声叫喊: “右前方,有船快速靠近,未挂国旗。” (本章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