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次-《鹤上青云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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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雨牧,好样的,你比公子有才,等公子跟张小姐洞房花烛,少不了你的好处,还有什么疑问没有?统统说出来。”

    得了夸雨牧更为谨慎,表情更为郑重。他就算再有才也是个书童,岂敢比公子有才?连忙拿话把李春供起来,好叫他高高在上。

    “公子,童儿胸中这点墨水不及公子万一,公子佳作天成震古烁今,童儿只是班门弄斧而已。”

    两句话,说得李春坐上供台,俯瞰众生,拍拍雨牧的脑袋表示赞赏。

    “雨牧,春风不言,秋风不语,唯独你一片丹心。张小姐貌美如仙,身边丫环肯定也不错,公子作主,将来把她嫁给你做媳妇。”

    雨牧平白无故得个媳妇,高兴坏了,想到爱的骚思,有了更多想法。

    “公子,雨牧以为论语不妥,语有什么好论的?”

    “不如把论语改成竹笔,有形有质更显饱满,公子手握竹笔,就像握住张小姐细腰,扬扬洒洒,与她共同谱写一段轰轰烈烈的爱情。”

    李春眼前一亮,脑子里浮现手握张小姐细腰在纸上奋笔疾书的情景,想着想着意乱情迷,不由握住雨牧细腰。

    雨牧感受着李春在腰上舞动的玉指,想挣开却又不能,只有默默承受。

    郭仙通知完管家,移步花厅,李春是李员外的小公子,身为张府小姐必需知书达礼,不能冷落客人失了礼数。

    “呀,羞死人了。”

    桃花看到李春在雨牧屁股上摸来摸去,俏脸羞红赶忙捂住眼睛,又从指缝里细细打量,边打量边咽口水,小心脏砰砰乱跳。

    李春人样子确实很好,好让她心动,做为小姐的贴身丫环将来肯定要陪嫁,如果小姐嫁给李春,她就成了李春的女人,到时候?

    桃花越想越害臊,越想越生气,李春跟雨牧勾勾搭搭明显有奸情,身为小姐陪嫁的丫环必需捍卫小姐的爱情,到她为小姐鞠躬尽瘁的时候了。

    “住手,你们干什么?”

    桃花一叫李春回过神,望着落在雨牧屁股上的手也不尴尬,轻拍两下。

    “雨牧,屁股这东西,可不能摔坏了,身体发肤受之父母,要懂得珍惜。”

    雨牧连忙揉揉屁股退到旁边,低头偷偷观察桃花,主要是观察屁股,屁股大的女人好生养,容易生儿子。

    郭仙莞尔,对李春生出些许好感,不为别的,就冲这份厚脸皮。

    “李公子,三日后仙儿皇城比武招亲,地点就在城南大食街,若公子对仙仙有意,欢迎公子登台比武。”

    比武招亲?李春如遭雷击,舞文弄墨他在行,舞枪弄棒打从娘胎里出来根本没练过,真动起手来连雨牧他都未必打得过。

    “公子,仙儿还有事,不陪公子啦,加油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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