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百一十三章 三教之分-《大明测字天师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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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活佛叹息道:“久闻萧天师是雄辩之人,今日一见,果然不假。
天师这番话,看似将佛教捧到三界之首,其实在影响力上,反而被降到了最后啊。”
萧风肃然道:“活佛,我对佛教从无恶意,只是我修的是入世道,希望能富国强民,尘世见功。
佛教讲求脱离苦海,西天极乐,我身上羁绊太多,很难静心修佛。但我并不反对其他人修佛。
藏区也好,中原也罢,只要百姓是自由选择的,无碍他人,不违反朝廷法度,都可自由修行。
说到这里,藏区同意朝廷设置流官学宫,允许百姓自由选择是否信佛之事,不知推行如何?知府大人?”
萧风说最后一句话的时候,目光看向了还在埋头干饭的知府。
知府本来被众人无视,正在化悲痛为食欲,此时忽然被叫,忙不迭地擦去嘴角的食物。
“大人,这个……这个……是否容宴会之后,下官再详细向你禀告?”
萧风早就看出知府的郁闷心情,心里也猜到了七八分,此时淡然一笑。
“不必,这里是大明领土,在座各位都是自己人,你但说无妨。”
知府深吸一口气,然后又吐了出来,挺直了腰杆儿。
他听出了萧风话里的意思,这个官当得也确实太憋闷了些,既然娘家人给撑腰,他也豁出去了。
“回禀大人,藏区过去一向是两权并立的,以拉萨为中心的各地寺庙,和各地的土司府,共同掌管权利。
尘世间的权利由土司府掌管,与神佛有关的权利由寺庙掌管。但实际上,遇到任何事,两边都会互相通知一下。
土司的权力来自于自己的军队,来自自己的土地、农奴和奴隶;但寺庙也有自己的僧兵,也有自己的土地和农奴。
所不同者,寺庙不养奴隶,因为这听起来和佛法里的众生平等是相违背的,所以寺庙会把奴隶交给土司换取土地。”
萧风皱了皱眉:“农奴和奴隶有何不同吗?为何土司有农奴和奴隶,寺庙就只有农奴没有奴隶呢?”
“大人,其中区别,下官也是入藏后才弄清楚的。农奴相当于汉地的佃户,租土司或寺庙的地来耕种,交租子服徭役。
而且农奴也分为两种,上等农奴叫‘差巴’,下等农奴叫‘堆穷’。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是谁的农奴。
种的地直接来自土司或寺庙的,就属于‘差巴’,他们只需要听从土司或寺庙的命令,种地办事即可。
而‘堆穷’种的地,则是来自于土司或寺庙下级的农奴主。
比如一些买了地的商人,土司的一些仆从,或是发了财的差巴,也可以变成小的农奴主。
不管是差巴还是堆穷,他们比起汉地的佃户来,自由度要低很多。
除非他们所属的地主同意,否则是不能离开耕种的土地,自由流动的。
但即使这样,农奴也还是比奴隶要好很多。藏区的奴隶,就像汉地签了卖身死契的奴仆一样,整条性命都是主人的。
这些奴隶大多是破了产的农奴,一旦成了奴隶,除非为主人立下大功,得到恩赦,否则一辈子都是奴隶,子女也是奴隶。”
萧风叹了口气,太阳底下无新事,大明朝的奴仆死契,也曾是自己的一块心病。他曾想推动废止,但阻力极大。
所以他曲线救国,到现在,这样的死契在汉地已经渐渐消失了,因为失去了产生的土壤。
卖身死契主要产生于破产的百姓,遇上灾年,遇上疾病,活不下去了,不得不卖儿卖女,或自卖自身。
只要百姓病有所医,灾年能及时得到救济,轻徭薄税,平时攒些家底,这种卖身死契自然也就渐渐消失了。
剩下的除了官方登记造册的罪奴外,就是被拐卖的人口才会卖死契了,如今朝廷严查,敢买的也少了。
随着丐帮移民去种土豆了,拐卖之事也大幅减少,剩下还在坚持拐卖事业的个体户,朝廷基本抓一个杀一个,也成了夕阳产业了。
想不到,在这藏区之地,这些性命如牲畜草芥一般的奴隶,仍然如此普遍。
萧风没有深究这个问题,毕竟大战在即,他不想节外生枝。打完仗回来,这些事再慢慢琢磨不迟。
“我问你的是,藏区之地,如今百姓是否信佛,已经可以自由选择了吗?”
「我想问的是,手里的票,该催的更,是否已经都搞过了?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