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百八十二章 徽王覆灭-《大明测字天师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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婷儿边捏肩便笑道:“还不错。现在码头在建,但很多外国船已经等不及,偷偷派人上岸来谈生意了。
咱们徐家和其他宗族已经谈好了分配比例,至少松江府的商船,都在咱们几家手里。
原本那些走私船也是咱们的,人还是那些人,船还是那些船,不过修缮一下,换个名头而已。”
徐璠点点头:“土地之事还要抓紧。如今天赐种子行里,每隔半年就有新作物的种子卖出来。
那些都是他们从海外弄回来的,像之前的地瓜一样,产量很大,光靠种地就可以赚钱。
何况港口码头建设速度比想象的要快,到时丝绸、瓷器都会成为最赚钱的生意。这些也都需要土地!”
婷儿点点头:“爷放心吧,松江府的知府也是老爷的学生,他说了,土地投献在整个大明都是民不举官不究的事儿。
咱们不过是把投献的条件定得比别人家更低,吸引别人来投献,不是贪污受贿,没人告就行。”
又到了深受广大读者喜爱的科普时间:
土地投献,是封建时代传承已久的民间智慧,也是民间土地兼并的一种重要形式。
而且在土地兼并的各种形式中,这个方法可以说是最和平,最温柔,也最奇葩的一种。
人们一提到封建时代的土地兼并,往往会想到经典案例黄世仁和杨白劳。
杨白劳本来还有点地,但媳妇一生病,借了黄世仁的高利贷还不起,不但地没了,连女儿都被抢走了。
自耕农因病返贫,重新变成没地的佃户,再从佃户变成交不起租子的欠钱佃户,到最后沦为长工。
这确实是封建时代经典的土地兼并案例,但只是其中一类而已。还有比黄世仁更狠的,更不讲理的。
比如清朝时流行过的跑马圈地,原本目的并不是侵占平民的土地,而是如何瓜分明朝皇室留下来的土地。
众所周知,大明宗室很能生,生了孩子就得给封地。而且大明皇帝后来也给自己搞了不少皇庄,都是好地。
随着大明覆灭,这些宗室自然也不是宗室了,不过就是普通姓朱的而已,也就没有保留土地的资格了。
新的宗室肯定是姓爱新觉罗的,当然还有其他满清贵族,也就是八旗子弟中的高级别干部,他们要重新分配这些土地。
八旗子弟在当时还都是勇猛的战士,所以他们想出了一个很有创意的分配方案,跑马圈地!
有资格分配土地的,骑上马跑一圈,限定时间内(比如一个时辰)你能跑多大的圈,这个圈里的土地就是你的!
不得不说这个方案对参与分配者是有一定公平性的。因为八旗重视战功,骑术是基本功。你骑术越好,跑的圈就越大,获得的土地就越多!
可惜跑着跑着就走样了,不管有意无意,八旗子弟就开始扩大了范围,圈越来越大,很多平民都被圈在里面了。
吃到嘴里的肉是不可能吐出来的。所以这些平民只有两个选择,一是交出土地,留下当佃户;二是交出土地,被赶走。
这应该是土地兼并中冲突最激烈的形式,也造成了很多暴力事件,最后终于在康熙年间被废止了。
水了这么多字,其实是为了让大家有个对比,为何说投献这种土地兼并方式,是最温柔、最和平,最奇葩的。
因为他是百姓们自愿的呀!不但自愿,甚至还要上门恳求,求着给人家当奴作仆,甚至连姓都要改呀!
这个奇葩行为是因为一个奇葩规定,很多朝代都规定有功名的读书人是不用承担徭役和赋税的!而且他的家属和奴仆也享受这个政策。
家属好理解,为啥奴仆也能享受呢?因为理论上,奴仆是没有自己的财产的,奴仆一切财产归于主人,所以……
于是普通百姓就算了笔账,就和有功名的读书人签个契约,土地卖给你,我变成你的奴仆,但你不用给我钱。
相反的,我给你钱,肯定比官府要的要少很多。但你让我继续租你的地种,并承诺不没收我的财产,也不收回我的租地权。
这就叫卖田不卖佃,卖身不卖财,官面上我是佃户,我是奴仆,所以官府不能征收我的赋税徭役。
私底下咱们有契约,你不能违背契约翻脸不认账,真的侵吞了我的财产,否则我拿着契约去告你,你也有罪!
这个类似于现在为了获得某大城市户口搞的假结婚:
我老婆虽然官面上跟你领证了,但你没有使用权!根据契约她实际上仍然是我老婆!
那么这种情况有没有出问题的呢?实际上像假结婚一样,最后弄假成真的确实是有的,最后对簿公堂也屡见不鲜。
当然随着不同朝代对有功名者待遇的不同,投献的方式也不同,百姓的智慧是足够的。
比如当佃户就可以享受相关待遇的时候,自然就不会主动要求当奴仆了。记住这一点,后面会用到。
徐璠喝了口茶,点点头:“这水很不错!虽然都是水,但比别的水有水平!
投献的条件可以继续降,我要在最快的时间内弄到足够多的土地。
一旦开港贸易,我不想卖国坊的东西!国坊越赚钱,萧风的地位就会越稳固!
我要搬倒萧风这座高楼,就不能再给他添砖加瓦!告诉其他家族也要这么做!”